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政府編制了《海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公開內(nèi)容
本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包括本級政府以及政府辦公室等所制作或獲取的可公開政府信息,其內(nèi)容分類見下列9條:
1、政府機構及工作職責
2、政府領導及工作分工
3、政府文件
4、政府實事工程
5、政府人事任免
6、國民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及專項規(guī)劃
7、政府重要報告
8、政府重要活動及會議
9、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具體信息可在政務公開專欄查看《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1、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qū)、檢索區(qū)和目錄顯示區(qū)編排設計。檢索區(qū)提供關鍵字、文件名、公開類別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qū)根據(jù)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nèi)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fā)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fā)文編號。
2、使用方法:
(1)目錄導航式瀏覽:點擊相應的分類導航類目,系統(tǒng)會自動展開下一級目錄,并自動顯示與該類目對應的目錄列表,點擊條目名稱就可查看詳細內(nèi)容。
(2)關鍵字查詢:輸入關鍵字,與關鍵字匹配的目標項會被列表顯示,點擊條目名稱即可查看詳細內(nèi)容。
三、獲取方式
本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本政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參見《海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公開渠道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政府主要采取網(wǎng)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方式。
(1)網(wǎng)上公開:“中國海寧”門戶網(wǎng)站(http://m.zzlpjc.com/col/col1455897/index.html)、“海寧發(fā)布”政務新媒體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hnxww)。
(2)指定地點:海寧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公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15—17: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573-87289009。
海寧市檔案館,辦公地址:海寧市錢江東路306號,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15—17: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573-87288880。
海寧市圖書館,辦公地址:海寧市學林街62號,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15—17:00(周一至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573-89267506。
(3)本政府還將采用新聞發(fā)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3.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政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政府申請獲取。
1.公開范圍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政府不予公開。但經(jīng)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政府認為不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2.受理機構
本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業(yè)務科室為:海寧市政府辦公室政務督查科,
聯(lián)系電話:0573—87287231,傳真號碼:0573—87288288,
通信地址:海寧市海洲西路226號,
郵政編碼:314400。
3.提出申請
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中國海寧”門戶網(wǎng)站,通過“在線申請”功能(http://m.zzlpjc.com/jact/front/front_main?sysid=51)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并發(fā)送。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政府辦公室政務督查科,當場提出申請,或者到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線下集中受理點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檔案局、圖書館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文件編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政府確定信息的提示。
如選擇郵寄方式送達,請?zhí)峁┛煽坑行У穆?lián)系地址,如因地址不確定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或該地址無法可靠收件,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申請人將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本政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4.申請?zhí)幚?/span>
(1)本政府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在7個工作日之內(nèi)一次性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補正時間為15個工作日;對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對不能當場答復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要經(jīng)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2)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政府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政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本政府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政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4)本政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流程圖。(http://m.zzlpjc.com/art/2022/6/24/art_1459438_59027111.html)
5.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 109號) 有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四、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nèi)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nèi)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海寧市海洲西路226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時14:00-17:30)
聯(lián)系電話:0573—87287231、87288273,傳真號碼:0573—87288288
郵政編碼:314400
六、監(jiān)督和申訴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tǒng)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fā)〔2015〕127號)規(guī)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的“統(tǒng)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zxts.zjzwfw.gov.cn/wsdt.do?method=sunshine&areacode=330481)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0日